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以来,辽宁、江苏、河南等地学习会议精神,梳理工作进展,总结工作经验,有序推进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各项工作。
辽宁
日前,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沈阳市召开。
会议书面传达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全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丹东市、铁岭市汇报本部门、本市普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狠抓贯彻落实,践行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文物保护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文物普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推动本地区普查工作圆满完成。要强化质量管控,营造浓厚氛围,严肃督查问责。各地要抓紧落实普查经费、安排好实地普查时间、采购实地调查设备等,切实推动实地调查尽快开展。
据悉,辽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顺利转段,各地正在积极落实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各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派专业人员,高效构建普查队伍,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实地调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100个县级普查单元已组建普查队142支,普查队员908名,实地调查工作有序开展;45个县级普查单元正式启动实地调查,已复核“三普”不可移动文物925处、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99处。
江苏
7月3日,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全省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连云港市分别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全国“四普”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实地调查这一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对江苏地域不可移动文物应查尽查、应保尽保,把好进度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实地调查如期全域全覆盖,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谨,确保安全防线牢固可靠。要建强工作保障机制,强化过程执纪监督,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宣传引导,汇聚强大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会议要求,实地调查是文物普查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必须做到组织谋划到位,科学安排普查进度,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普查结果精准过硬;做到现场调查到位,深入开展拉网式寻访调查,实现应查尽查、应登尽登;做到保护管理到位,跟进完善日常保护措施,切实巩固普查成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为实地调查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河南
近期,河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会议通报总结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听取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郑州市、许昌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汇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安排第二阶段工作。
会议指出,“四普”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精心组织推进,第一阶段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实现良好开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扛稳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集中专业力量,用好先进技术,加强资金保障,高质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河南省文物资源基本状况。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四普”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确保普查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会议要求,当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实地调查阶段,要深刻认识普查工作重大意义,落细落实举措,践行应保尽保,加大调查发现力度,摸清全省文物资源家底。要严格质量管理,明确质量标准,完善监管机制,细致做好文物信息采集和上传,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要加强文物整体保护,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要求,及时将调查新发现文物纳入保护名录,强化日常检查巡查,严肃惩治法人违法,切实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要压实领导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强化普查保障,广泛宣传发动,高质高效完成普查工作第二阶段重点任务。
(辽文 苏文 豫文)
责任编辑:杨亚鹏